日期:2012-08-10 来源:本站 供稿: 作者:管理员 类别:独立撰写
2012年8月6日-7日,“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新药专项”)在京组织召开项目组织工作推进会。会议由专项第一行政责任人、卫生部副部长刘谦主持,专项技术总师、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桑国卫院士和总后卫生部副部长王玉民、专项督导组副组长赵达生、技术副总师张伯礼院士、总体组陈凯先院士等专家出席会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部重大专项办、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以及新药专项办公室依托单位生物中心及相关工作人员共3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主任何维司长关于专项工作进展与下步工作安排建议的报告,三个业务组的责任专家组组长(或副组长)关于围绕“培育重大创新产品、满足重要需求、解决重点问题”(以下简称“三重”)的课题立项组织工作的汇报。办公室副主任黄晶、程旭东、詹启敏分别就相关问题进行了发言,与会人员就相关问题展开充分讨论并发表了意见和建议。
刘谦副部长对新药专项在“十一五”期间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阶段成果表示肯定,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科技创新大会精神,解决好以科技支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问题,突出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二是要加强顶层设计、协同创新,根据“十二五”规划和“十一五”验收经验,以及“三重”原则,梳理突出满足现实需求和战略需求的项目。三是要促进科技管理科学化、专业化和规范化。要完善规章制度、创新组织实施机制,实行技术管理与行政管理两条线、并在实施中注重知识产权问题、进一步强化经费监管、重视科研诚信及信息管理等。四是要明确责任分工。进一步明确专家和实施管理办公室在专项中的任务分工和职责,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完善考核机制。
专项技术总师桑国卫院士指出,新药专项在“十一五”期间已取得较好成绩,现在通过对前期“三重”课题的梳理和论证,“十二五”有望产生有重大影响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品。针对新药专项下一步工作,他指出,要结合国家战略与重大需求,进一步确立企业的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推动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一是重点从企业创新能力、协同创新机制、科技经费投入、人才引进与培养等方面提高。二是要大力促进战略联盟工作,联盟单元之间设定目标与权限,建立制约和责任机制,实现风险分担和利益分配,促进研究成果转化。三是办公室成员和总体组专家要做好近期目标和远期发展战略工作部署,加强顶层设计、系统集成与资源优化配置。
供稿:医药生物技术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