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03-08 来源:本站 供稿: 作者:管理员 类别:独立撰写
各课题责任单位、课题负责人:
为保障“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专项)的顺利实施,根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管理暂行规定》(国科发计〔2008〕453号)、《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9〕218号)和《“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规定,对于实施过程中的专项课题实行年度报告制度和决算报告制度。请承担专项“十一五”计划第三批课题和“十二五”计划第一批课题的责任单位和课题负责人完成在研课题2011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和2011年重大专项课题执行情况调查表(以下简称调查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填报2011年年度报告
各课题负责人要严格按照任务合同书中2011年年度考核指标,重点对任务执行进展情况、主要成果、组织管理情况、经费落实情况、创新体制机制情况等内容进行报告。要求文字描述明确、真实,语言简洁、清晰,数据真实、可靠,重大成果提供相关图片。年度报告格式(*.WORD)见附件1。
二、填报2011年调查表
调查表包括:实际参加和培养人员统计表、到位经费汇总表、地方财政资金到达情况、经费支出情况汇总表、经费支出明细汇总表、主要产出和直接效益汇总表等6张表格,请各课题责任单位按表格内容填报。调查表可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门户网站(http://www.nmp.gov.cn)进行下载,登陆下载系统的用户名:zdzxadmin、密码:zdzx_dcb。通过软件填报相关统计数据后,导出数据文件(*.KAS)。
软件使用过程中如有问题,可致电咨询服务中心,电话号码:010-88659000转8,技术支持邮箱:zdzx@most.cn。
三、报送时间及其他
请于2012年3月20日17:00前,将年度报告纸质材料和通过软件自动合成打印的课题执行情况调查表各一式4份(连同电子版,采用光盘刻录),报送至“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附件2,报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4号楼(金沟河桥东南角),邮编:100039。
联系人: 于善江、郑玉果
联系电话:010-88225130
附件:“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在研课题2011年年度报告(格式)
“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
二○一二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