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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研究”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书(含预算申报)的通知

日期:2016-06-30 来源:本站 供稿:公共卫生处 作者:管理员 类别:独立撰写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研究”重点专项总体工作安排,本专项2016年度申报书(含预算申报)填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此次填报申报书的项目分为两类共158项。一类为通过预评审项目,共计60项。另一类为直接进入答辩评审环节的项目,共计98项,该类项目由于申报数量未超过该指南方向拟支持项目数量(上限)的3倍,按照《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立项管理工作流程的通知》(国科办资〔2016〕6号)文件精神,不再安排预评审,直接进入答辩评审环节。

二、填报要求

1.项目申报书填报

(1)信息前后一致。正式项目申报书是对前期项目预申报书的细化,基本信息及核心内容应与前期提交的项目预申报书保持一致。不得更改项目负责人、任务(课题)负责人、项目牵头申报单位、现有参与单位、推荐单位、申报的指南方向、项目下设任务(课题)数等信息。

(2)考核指标不能降低。各项目考核指标不能降低,需要细化;主要研究内容需细化;承诺配套条件不能降低。各单位应严格按照《“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研究”重点专项2016年度申报指南》中的相关要求组织项目填报。

(3)研究团队填报要求。应在已有项目(课题/任务)负责人基础上,补充其他参加人员。请利用信息系统的“人员查询”功能自行开展查重工作。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参与单位,但参与单位总数不得突破指南规定的上限,且需要补充新的联合申报协议。

(4)附件材料要求。应严格按照指南要求提供联合申报协议、数据递交协议。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等须遵照《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要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使用合格实验动物,在合格设施内进行动物实验,保证实验过程合法,实验结果真实、有效,并通过实验动物福利和伦理审查。参与项目申报的企业应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证明和加盖单位公章的近2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明确有配套经费的项目,需出具配套经费承诺函,明确配套金额。

2.项目(课题)预算编报

(1)项目(课题)预算编报原则。申报单位需按照《关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预算管理有关规定(试行)的通知》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预算编报指南》等相关文件的具体要求编报预算。预算编制应结合牵头单位及参与单位现有基础及支撑条件,根据项目(课题)任务目标的实际需要,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原则,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进行编制。如预算评估过程中发现项目(课题)预算虚高,脱离实际需求或超出合理范围,将影响项目最终立项。

(2)项目(课题)预算编制细则。直接费用各科目预算均无比例限制,应根据本技术领域的规律和特点实事求是测算;对于因研究任务的特色需要而预算强度较大的支出,必须进行重点说明;对于课题有多家参与单位,以课题整体为单元编制具体预算,无需编制各参与单位的具体科目预算;间接费用核定,以课题为单位,根据课题申请的专项经费额度,按规定比例核定,由项目整体汇总。

三、网上填报程序及要求

1.填报程序。请相关项目申报单位进入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按要求填报正式项目申报书。选择“项目申报”中的“新项目申请”进行填报。项目申报单位审核汇总各课题预算,确认无误后,通过系统平台提交。项目登录密码由项目所在单位科研部门分配。项目单位科研部门以单位管理员用户登录,为本单位项目分配密码。

2.填报时间。网络填报的受理时间为: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7月21日17:00。

3.咨询电话及邮箱。技术咨询电话:010-88659000;62211334。技术咨询邮箱:program@most.cn。

四、材料报送和业务咨询

请各申报单位于2016年7月22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将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项目申报书(必须通过系统打印生成和装订,纸质一式5份)寄出,逾期将不予以受理。项目预算申报书按照封面、项目申报单位和课题牵头单位承诺书、项目预算表、各课题预算(明细)表和课题预算说明、以及附件材料等顺序装订。

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4号楼中国生物技术发展公共卫生处

咨询电话:010-88225169

五、项目预算评估工作

专业机构负责形式审查工作,对项目预算申报书形式审查主要内容包括:项目预算申报书封面、承诺书等公章是否齐全,签字盖章等手续是否完备等。未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将不纳入项目预算评估范围。

预算评估工作委托国家科技风险开发事业中心(预算评估机构)开展。预算评估主要工作程序包括综合评估、沟通反馈、重点评估等环节,预算评估过程中,将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将初评意见反馈给项目申报单位。项目申报单位应进行有针对性地说明,通过系统平台提交补充说明或补充材料。

预算评估工作咨询电话:010-68266627,010-68266209。

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

2016年6月30日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4号楼

电话:010-88225100 传真:010-88225200 E-mail:cncbd@cncbd.org.cn 京ICP备050379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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