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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研究”重点专项2018年定向项目视频答辩评审会的通知

日期:2018-04-04 来源:本站 供稿:公共卫生处 作者:管理员 类别:独立撰写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研究”重点专项2018年度定向项目评审工作安排,定于2018年4月25-26日召开视频答辩评审会。现将评审工作安排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工作安排

1.答辩评审采取视频评审方式进行。各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申报单位所在省(区、市)或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以下简称地方科技主管部门)和部分推荐单位设置的视频评审答辩会议室参加答辩。

2.答辩评审前五天,评审专家可在线预览项目申报书;评审前两天,评审专家所提问题将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匿名反馈至申报人。

3.答辩评审时,评审专家将结合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书、答辩PPT等材料以及申报单位的答辩情况,就项目研究内容、目标设置及技术路线、任务分解和进度安排、研发团队及工作基础、预期成果与风险分析等方面内容进行评审。

二、评审工作要求

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须亲自参加答辩。每个项目参加答辩人数原则上不能超过3人,且均是项目组成员;若项目负责人不能参加答辩,可委托项目组成员代替,须出具项目申报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于4月23日前传真发送至010-88225200,并将原件寄至我中心联系人。

2.严格按照项目评审安排的时间顺序进行答辩。答辩人应提前1小时到达指定答辩地点;答辩人员未按时参加答辩,视为自动放弃评审。

3.PPT汇报时间15分钟,答疑30分钟,共45分钟;对于专项经费申报数超过5000万元的项目,PPT汇报时间30分钟,答疑30分钟,共60分钟。请答辩人严格遵守答辩时间,若超时,系统将自动切入下一个项目答辩。

4.项目负责人应于4月24日17:00前将答辩PPT文件发送至我中心联系人邮箱。文件名称:项目编号+申报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

5.项目负责人应至少提前一天与所在答辩点的视频评审业务联系人联系,落实答辩事宜,并向其提供答辩PPT文件,相关联系方式见附件。

6.评审专家名单将于评审前一天在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网站和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站公布。项目申请方不得有影响专家评审公正性的违规违纪行为,如经查实确有此行为,将取消项目申报资格。

三、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耿红冉

联系电话:010-88225169

电子邮箱:genghr@cncbd.org.cn

邮寄地址:北京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4号楼,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

邮政编码:100039
 

附件:申报单位答辩场地提供单位视频评审工作联系信息表 


 

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 

2018年4月3日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4号楼

电话:010-88225100 传真:010-88225200 E-mail:cncbd@cncbd.org.cn 京ICP备05037963号

主办单位: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 邮编:100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