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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放宽健康服务业市场准入

日期:2013-10-17 来源:本站 供稿: 作者:管理员 类别:摘录转发

据新华社讯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力争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内涵丰富、结构合理的健康服务业体系,健康服务业总规模达到8万亿元以上。

健康服务业主要包括医疗服务、健康管理与促进、健康保险以及相关服务,涉及药品、医疗器械、保健用品、保健食品、健身产品等支撑产业,覆盖面广、产业链长。

为加快发展健康服务业。《意见》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发展健康服务业的主要任务。一是大力发展医疗服务。二是加快发展健康养老服务。三是积极发展健康保险。四是全面发展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力争使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70%村卫生室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五是支持发展健康体检咨询、全民体育健身、健康文化和旅游等多样化健康服务。六是培育健康服务业相关支撑产业。支持自主知识产权药品、医疗器械和其他健康相关产品的研发、制造和应用,大力发展第三方检验检查、评价、研发等服务。七是健全人力资源保障机制。八是夯实健康服务业发展基础。

《意见》从刺激消费需求、鼓励扩大供给两个角度,提出了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一是放宽市场准入,简化紧缺型医疗机构和连锁经营服务企业的审批、登记手续,放宽对营利性医院市场准入和配置大型设备的限制。二是加强规划布局和用地保障,扩大健康服务业用地供给,优先保障非营利性机构用地。三是优化投融资引导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适合健康服务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四是完善财税、价格政策,将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纳入财政专项资金和政府投资补助范围,免征或减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其医疗服务价格全部实行市场调节价。五是引导和保障健康消费可持续增长,完善各类保险和补助消费政策,落实并健全购买健康保险的税收政策。六是强化法制建设和服务监管,健全服务标准体系,规范服务行为,完善监督机制。

来源:中国医药报

供稿:公共卫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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