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7-04-14 来源:本站 供稿:医药生物技术处 作者:管理员 类别:独立撰写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试点专项申报受理、评审工作有关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国科资函[2015]74号)精神,按照“生物医用材料研发与组织器官修复替代”重点专项2017年申报项目评审工作安排,定于2017年4月19-22日召开项目视频答辩评审会。现将项目评审具体安排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工作安排
1.本次答辩评审,评审专家将结合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书、答辩PPT等材料以及申报单位的答辩情况,就项目研究内容、目标设置及技术路线、任务分解和进度安排、研发团队及工作基础、预期成果与风险分析等方面内容进行评审。
2.本次答辩采取视频评审方式进行。各项目负责人分别在项目申报单位所在省(区、市)或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以下简称地方科技主管部门)和部分推荐单位设置的视频评审答辩会议室参加答辩。
3.评审专家在视频答辩评审会前5天可在线预览项目申报书,评审专家所提问题将在4月17日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匿名反馈至申报人。项目申报单位可在信息系统中查看,且不需要项目申报单位回答。专家所提问题与正式答辩时所提问题不一定相同。
二、评审组织工作要求
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须亲自参加答辩。每个项目参加答辩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3人;若项目申报负责人不能参加答辩,可委托项目组成员代替,请出具项目申报单位证明并盖章,于4月17日前传真发送至:010-88225200,并将原件寄至我中心医药生物技术处。
2.严格按照项目评审安排的时间顺序进行答辩。项目答辩人应提前1小时到达指定答辩地点;答辩人员未按时参加答辩评审视为自动放弃评审。
3.PPT汇报时间15分钟,答辩30分钟,共45分钟。请答辩人严格遵守答辩时间,简明扼要回答评审专家提问。若超时,将自动切入下一个项目答辩。
4.请于4月17日10:00前将答辩PPT发送至以下邮箱:yiyaochu@cncbd.org.cn。邮件名称:项目编号+申报单位名称。
5.项目申报负责人应提前与所在答辩点的视频评审业务联系人联系,落实答辩事宜,相关联系方式见附件。并向其提供汇报所需的PPT文件。
6.评审专家名单将于评审前一天在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网站和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站中公布。项目申请方不得有影响专家评审公正性的违规违纪行为,如经查实确有此行为,将取消项目申报资格。
业务咨询电话:010-88225076/5108/5130
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