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联系我们EnglishMap
  • 首 页
  • 中心简介
  • 通知通告
  • 政策法规
  • 国际合作
  • BIOECONOMY

首页 >> 中文 >> 国内新闻

台湾地区修订食品添加物中香料成分标示规定

日期:2014-06-19 来源:本站 供稿: 作者:管理员 类别:摘录转发

近日,台湾地区“卫生福利部”发布部授食字第1031300957号公告,修订《食品添加物中所含香料成分标示之应遵行事项》,自发布之日起生效。食品添加物中所含香料成分需以“香料”标示,如该成分属天然香料者,则以“天然香料”标示;但所含除香料成分外的其他原料,仍应标示其名称。

供稿:生物资源与安全处

来源:国家质检总局网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4号楼

电话:010-88225100 传真:010-88225200 E-mail:cncbd@cncbd.org.cn 京ICP备05037963号

主办单位: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 邮编:100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