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9-16 来源:本站 供稿: 作者:管理员 类别:摘录转发
近日,欧盟发布委员会条例(EU)NO777/2013,修改欧洲议会和欧盟委员会条例(EC)NO396/2005的附件II、III和V,修改了炔草酸(clodinafop)、异恶草松(clomazone)、敌草隆(Diuron)、丁氟消草(Ethalfluralin)、碘草腈(Ioxynil)、丙森锌(iprovalicarb)、抑芽丹(maleic hydrazide)、嘧菌胺(mepanipyrim)、叶菌唑(Metconazole)、苄草丹(Prosulfocarb)、得杀草(Tepraloxydim)在多种作物中的残留限量标准。新法规自公布20日起生效,2014年3月6日正式实施。
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网站
供稿:生物资源与安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