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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欧盟谁是创新药物的发起者?

日期:2014-02-20 来源:本站 供稿: 作者:管理员 类别:译文

根据由欧洲药品管理局(EMA)的工作人员撰写并发表在《自然· 评论点·药物发现(Nature Reviews Drug Discovery)》的一篇文章,在欧盟(EU)2010年至2012年超过40%创新药物上市许可的申请是来源于中小企业(SMEs)、学术界、公共机构和公私合作关系(PPP)。

作者调查2010年至2012年之间由人用药品委员会(CHMP)申请上市许可的所有含新活性物质的药物。然后,他们在分析其发展起源的轮廓和机构的地理来源。

主要的发现如下:

这些药物中27%来源于中小企业,而中小企业仅持有13%的上市许可。

17%来源来自学术机构、公共机构和公私合作关系的机构,而这些组织不再参与在上市许可的申请阶段。

作者还特别观察用于罕见疾病治疗的药物的起源。他们的研究结果表明:

61%的孤儿药品来自中小企业,而中小企业仅持有22%的市场许可;

11%的孤儿药品来自学术机构、公共机构和公私合作关系的机构,而这些组织不再参与上市许可的申请阶段。

“了解可能影响药物创新的因素,如所涉及的组织的性质,可以帮助制定战略以促进进一步发展,”作者解释说,“这一分析表明,中小型企业,学术机构,公共机构和公私合作关系的机构代表创新的重要来源,并支撑大公司的产品管道。”

欧洲药品管理局和欧盟认识到,在欧盟中小企业是创新药物的的发动机。考虑到中小企业在创新药物发展中的作用,欧洲药品管理局已经有一套方案,以支持医药发展中各个阶段的中小企业。

梅拉妮·卡尔,欧洲药品管理局中小企业办公室的负责人解释说:“该分析强调了EMA对早期发展提供支持的重要性,能促进和推动创新药物的出现。”

要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支持,使它成为发展医药创新生态系统中的促成者,特别是学术界,是欧洲药品管理局优先要考虑的。

欧洲药品管理局近期进行重组,设置专门的机构来支持人用药物的研发和发展,外部利益相关者将为参与的学术界提供了新的平台。在病人利益角度这将支持创新进一步转化发展成功。

来源:EMA网站

供稿:化学药与医疗器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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