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6-20 来源:本站 供稿: 作者:管理员 类别:摘录转发
欧盟将在7月1日正式提出议案,准备取消部分食物的“最佳食用时间”标识。这项议案是基于荷兰和瑞典等国所提出的建议。荷兰和瑞典在上个月的欧盟农业部长会议上指出,在众多欧盟国家,超市里销售的食品被贴上各种“最佳食用时间”标签。消费者往往受干扰,误以为过了最佳食用时间的食品就不可再食用,因而造成大量浪费。根据欧盟统计局的数据,从2006年起,欧盟国家每年高达9000万吨的食品被白白扔进垃圾箱。这其中,有15%到20%的食物是因为消费者错误理解了“最佳食用时间”而引起。
根据欧盟关于食品分类与安全的说明,“最佳食用时间”和“食品保质期”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前者是指食物在过了这一时间之后只是有可能失去了香味和质感,但只要妥当保存,质量并没有问题,消费者可放心食用;而后者则是指在这一日期之前食用是安全的,过了这一日期就不再安全。目前的情况是,许多消费者因对上述信息不知情,或因这种标签的存在,而不愿意购买过了“最佳食用时间”的食品,这无疑是一种误导。
供稿:生物资源与安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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