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0-05-11 来源:本站 供稿: 作者:管理员 类别:摘录转发
各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承担单位:
根据《财政部 科技部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9〕218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需开立特设账户并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目前,科技重大专项资金已拨付到各课题承担单位特设账户。
根据财政部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有关要求,各课题承担单位在科技重大专项资金支付过程中,需在支票、汇款凭证等银行票据附加信息栏中开具支付令(支付令填写注意事项详见附件),通过国库账户体系将财政资金支付到收款人(即商品或劳务供应者)账户。
请按《办法》要求,加强中央财政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10年卫生部牵头组织实施的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支付指令填写注意事项.doc
附件2:支出经济分类.pdf
卫生部规划财务司
二〇一〇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