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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保全面推开 重特大病补偿90%

日期:2012-10-09 来源:本站 供稿: 作者:管理员 类别:摘录转发

卫生部日前表示,今年要全面推开尿毒症等8类大病保障,在1/3左右的统筹地区将肺癌等12类大病纳入保障和救助试点。通过新农合与医疗救助的衔接,使重特大疾病补偿水平达到90%左右。

50余种疾病可致家庭贫困 

据统计,目前我国城镇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三项基本医保已经覆盖13亿人,覆盖面达到95%以上,基本药物制度已在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施。然而,依然有50来种疾病,可能导致部分家庭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 

为解决这种状况,我国推行了大病医保政策。据介绍,2010年,我国启动提高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保障水平试点工作。2011年底我国已在93%的统筹地区开展大病保障试点。一些地区将重性精神病、结核病、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终末期肾病(尿毒症)、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等6种重大疾病纳入保障范围,逾20万名患者已获补偿。

尿毒症等8类大病医保全面推开 

卫生部表示,今年,我国将把这8种病的大病医保全面推开。从全国来说,有些地方是通过政府的财政给予支持,有些地方是通过医疗机构的优惠,有些地方是通过慈善基金比如红十字基金等,还包括一些社会团体等各种力量的共同合作。 

据了解,通过系列措施,我国卫生总费用发生重大结构性变化。个人卫生支出比重由2008年40.4%下降到2010年的35.5%。卫生筹资结构趋向合理,健康公平性逐步改善。公立医院医药费用过快增长势头得到有效控制,按可比价格计算,公立医院门诊和住院费用涨幅年均下降3~4个百分点。     

卫生部表示,到2015年,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60元以上,城镇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三项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均达到75%左右,继续降低居民的个人医药费用负担。 


 

                                                               来源:新京报

供稿:产业发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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