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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国家科技计划人口与健康领域2013年度备选项目视频评审答辩须知

日期:2012-06-29 来源:本站 供稿: 作者:管理员 类别:独立撰写


各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为做好“十二五”国家科技计划人口与健康领域2013年度备选项目评审工作,经研究,定于2012年7月5-10日召开项目视频评审会。现将评审会的具体安排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工作安排

1.评审方式。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将采用视频评审方式进行评审。

2.项目答辩的属地化原则。项目在所属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以下简称地方科技主管部门)设置的视频答辩会议室参加答辩。

3.项目评审日程安排。每个项目的具体答辩日程,我们将电话通知各项目负责人,并在我中心网站(www.cncbd.org.cn)上公布;同时,地方科技主管部门将通知项目负责人具体视频答辩的时间和地点。请项目负责人及时关注我中心网站,并提前主动与地方科技主管部门联系(各地方科技主管部门联系方式及视频答辩会议室地址见附件1和附件2)。

二、视频答辩要求

1.每个项目答辩时间控制在20分钟,其中答辩人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回答专家提问时间不超过10分钟。请答辩人员严格遵守答辩时间,重点就项目任务的目标、研究内容的可行性、申报单位的实力水平和研究基础等方面进行报告,简明扼要回答评委提问。如若超时,将自动切入下一个项目的答辩。

2.所有答辩项目需提供汇报材料的PPT文件,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12年7月2日前将PPT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我中心联系人(详见我中心网站上的答辩日程)。答辩人员还应按照各地方科技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提前报送PPT文件。

3.请答辩人员按照答辩时间安排提前1小时抵达指定的视频答辩地点,服从地方科技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按照要求做好准备工作。

4.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须亲自参加答辩。每个项目参加答辩人员原则上不超过3人,且不旁听其他项目。若项目负责人不能参加答辩,可委托项目组成员代替,并在答辩现场向地方科技主管部门递交项目负责人签字和单位盖章的委托函。

5.请答辩的人员提前一天与地方科技主管部门联系人取得联系,确认具体时间和地点。如未能按时参加答辩,将视为自动放弃评审,不再另行安排答辩评审。

 三、视频评审环境

 1.视频评审分设视频评审会议室与视频答辩会议室,评审专家与答辩人分别位于视频评审会议室与视频答辩会议室。

评审会议室内有计算机终端、大屏幕和扩音系统等设备,分别显示项目申报材料和答辩会议室的实时情况。答辩会议室内设有摄像设备、扩音系统和大屏幕,答辩人员通过麦克风回答评审专家提出的问题。答辩会议室不显示视频评审会议室的图像。

2.因意外情况造成视频评审系统无法连接时,将启用应急措施,采用电话音频系统继续答辩,答辩时间不做调整。

3.为保证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我们将在评审会议室全程录音、录像,作为监督评审工作的主要依据。

 


 

附件:

1. 各地方科技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2. 各地方科技主管部门视频答辩会议室地址


 

 

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4号楼

电话:010-88225100 传真:010-88225200 E-mail:cncbd@cncbd.org.cn 京ICP备050379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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